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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8-07 14:09:09来源:中国新闻网责任编辑:施少伦

《我们幻想影像未审查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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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电子烟行业的人时常把烟杆和烟弹比作手机和数据线,得出“不同品牌烟弹不通用,就像不同手机要用不同数据线”的结论,以此证明电子烟接口不通用会给消费者带来不便。王琼飞认为这种说法并不准确,因为烟弹属于电子烟的核心部件,与手机充电线等非核心部件存在较大区别。事实上,无论是烟杆还是烟弹,对于电子烟企业收入的贡献都不是手机数据线之于手机厂商可以相比的,因此电子烟品牌不太可能认同手机数据线的类比。《我们幻想影像未审查版本》  《审评须知》中关于“适配产品”的补充说明究竟应该如何解读?《中国新闻周刊》联系到郑州烟草研究院《电子烟》国家标准技术咨询组,对方表示只接受电子烟企业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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